赠你一夜星空_第79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79节 (第3/3页)

点点,就让潘越坠楼案彻底埋入故纸堆里,只可惜,你的自信毁了这一切。对潘越和程茵的两起谋杀案给了你相当强烈的自信——这么说可能不太对,因为你很可能还犯下了其他尚未被查出的罪行。

    ??“这点很有意思,你没有因为谋杀潘越和程茵受到任何惩罚,甚至连怀疑都没有,但他们的幽灵始终环绕着你,并且你因过度自信而放松大意时咬了你一口。

    ??程若的脸很难形容,她当然很美,但此时你绝对不会从她的脸上看到“美”,只剩下绝望。就算之前王文海展示录像时她的脸上也未出现这样绝望的表情。

    ??他最后道:“你知道吗?眼前的一切是你这类人注定的结局。当反社会人格者被/操纵别人的兴奋冲昏了头时,其他一切目标都黯淡无光,你们的人生也就这样走向毁灭。”

    ??审讯室的门打开,一缕光照射进来又很快消失。

    ??门是唯一能让审讯室和外界产生联系的关键。程若把目光从那扇金属门上收回,她缓缓把头埋在膝盖里,带着手铐的双手撕扯着自己的头发。

    ??郗羽收回目光,和其他人一起离开这间充满了各种设备的房间,朝着李泽文走去。警察们的情绪相当振奋,张局长首当其冲地拍李泽文的肩膀表示感谢,说“今天多亏了您,教授就是教授”,旁边还有小警察热切地鼓起掌来。

    ??虽然这一个小时内众人唯一做的事情就是站在玻璃墙前当观众,但如此惊心动魄的审讯过程在整个开云分局的历史上几乎没有发生过。

    ??王文海再三道谢,并告诉他最新的消息。在回收站找到的几个纯净水瓶子已经被送回来了——经过技术处的初步鉴定,在某个纯净水瓶上有周宏杰的指纹,瓶子里有毒鼠强。

    ??这是个很重要的突破,意味着证据链彻底完整——也说明周宏杰中毒一案基本尘埃落定,可以进入文书环节。但对警察来说,对程若这个人的研究并未画上休止符。

    ??王文海问:“李教授,你觉得程茵,不,程若还犯下了其他杀人案吗?”

    ??“这需要你们警方去查了,”李泽文说,“如果有,我不会感到不奇怪。”

    ??“好,我们会调查的。”

    ??郗羽跟王文海提出请求:“王队长,我想去看看周老师,可以吗?

    ??王文海犹豫着,委婉道:“你知道吧……法医刚刚对他进行了尸检……”

    ??“我知道,我有心理准备。拜托了。”

    ??这是一个十分微妙的请求,王文海无奈,用一种征求意见的眼神看了看李泽文。

    ??李泽文点头。因为他在审讯时的杰出表现,他已经在警察心中形成为权威,他的要求当然会得到同意。

    ??“那行,我给法医室打个电话。”

    ??法医实验室就在分局办公大楼的负一层,空调开得极低,郗羽还没进门,就冷得打了个哆嗦。

    ??因为事先通知过,所以法医鉴定人员已经做好准备。和郗羽在各种影视剧里看到的一样,周宏杰躺在一块冰冷的不锈钢金属床上,身上盖着一块医用白布,只有脸露在外,他双眸紧闭,表情惨白,从表情看,他去世的过程并不平静。

    ??法医是个年轻的男医生,他摘下口罩,道:“我们初步鉴定,认为他毒发身亡大约不到十分钟。”

    ??听上去是安慰,但郗羽没从这句话里得到太多慰藉。

    ??“……谢谢。”

    ??生命是很奇怪的事情,只有当它失去的时候才会感觉到它的沉重。她估计自己将有许多年无法忘记这一幕,但这是她应该遭受的惩罚。

    ??尽管她在竭力忍耐,但眼里依然蓄起了泪水,李泽文没有参与过郗羽的少女时代,不可能知道郗羽目睹潘越死后的状况,现在他大概能感觉一二了。

    ??郗羽真的不是那种喜欢流泪的人——可此情此景,她没办法控制住自己的泪水。她长久的凝视着老师的容颜,意识到一切都徒劳无功,老师的人生因为她的参与画上了休止符。

    ??她后退一步,朝着老师慢慢鞠了一躬。

    ??“我曾经以为,知道真相后会有解脱的感觉,可现在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李泽文不说话,只握住她因冰冷而颤栗的手,等着她的手再次温暖起来。

    ??第104章

    ??王文海站在法医室门口处看着他俩,很有眼色的不去打扰。如果认尸的是其他普通人,他会例行公事地劝上几句,这是因为他的劝解可能会有用;但对这两位,他并无多嘴多舌的打算,他相信他们会用一套常人不会用的办法消化悲伤。

    ??一刻钟后,两人离开了法医室,三人乘坐电梯上楼。

    ??王文海在电梯里接了个很短的电话,随后将信息告诉李泽文:“李教授,潘昱民已经到了,你要不要去见见?还有,程若提出,想和郗羽见一面。”

    ??和潘昱民见和或者不见并不重要,问题在于是否要让郗羽和程若见面。程若的每根头发丝都充满了易传染的负能量,谁也不能保证和她打交道之后不会被传染。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