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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第3/3页)
,可不想在这时候见血光。 饶是程栩再怎么才思敏捷,此刻也有些捉襟见肘,“要不然,咱们去逛街?” 阮林春立刻兴冲冲地回应,“好啊。” 程栩:……所以你还是想看看那两间铺子对吧? 尽管妻子重视生意胜过与他,令程栩有些微微不悦,可想起两人初次见面就是在大街上——忽然便觉得意义非凡了。 那时候她还是个面容寡淡的黄毛丫头呢,哪像现在,举手投足尽是风姿,叫人爱不释手。 程栩恨不得用盒子将她藏起来,留待自己一人欣赏足矣,其他人远远看着都不行。 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对阮林春说的,显得有些病态,在她面前,他始终要保持优雅贵公子的形象,绝不能失仪。 殊不知在阮林春眼中,自家丈夫已经是个沙雕了。 两人兴兴头头备车上街,程栩颇有点故地重游的感慨,很想像话本子里那样,小娇妻缠着他要糖葫芦,他拗不过再宠溺地买给她,以来换来对方千恩万谢——就算这副场景在外人眼里十分肉麻,他自己却是不嫌腻味的。 无奈阮林春的心思全扑在生意上,何况这种小摊贩做的糖葫芦有什么好,酸唧唧硬邦邦的,还不如她亲手做的美味。 阮林春拉着程栩直奔主题,先到了高掌柜的胭脂铺,满以为要费一番口舌,谁知高掌柜见面便笑着寒暄起来,“这位是世子爷吧?小的常听夫人说起您,如今方知闻名不如一见,真真是郎才女貌,一双璧人。” 阮林春:……要不要这么懂? 程栩那张冰封般的脸终于解冻,居然纡尊降贵要跟高掌柜握手——当然只是虚礼,他肯让人碰一碰他的衣角都算抬爱了。 高掌柜也很识趣,根本他就没打算去碰世子爷的衣裳,因为做惯了胭脂生意,他那双手是在各色香膏香粉里泡狠了的,气味太浓,便成了腌臜,又怎敢以此惹得世子爷不悦呢? 所以他只退后施了一礼,以十足诚意望着新东家和她的男人。 本来还想留阮林春喝茶,阮林春却道:“不用了,我还得去王掌柜那里瞧瞧。” 高掌柜便懂了,说是来视察生意,不过是让他们晓得程世子这号人物,日后方便打点——话说女东家的家眷该叫什么,老板夫? 等出了胭脂铺子,程栩心情大好,“看不出来,这姓高的是个人物。” 阮林春:……就因为人家夸了你两句,你就这样尥蹶子撒欢起来?眼皮子太浅了些吧。 她哪晓得,程栩在意的不过是身份上的认同,难得高掌柜这样识趣,百般夸赞他们的相配,既如此,以后多多照顾这家生意好了——譬如宫里的采买。 别说他徇私,世上谁无私心?这才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呢。 等到了花坊,王掌柜同样如法炮制,不但恭维,还极力推荐程栩买些玫瑰和百合作为送给夫人的礼物,这俩象征着纯洁的爱情。 阮林春不是很懂花语这种促销手段是何时出现的,倘若在这之后,那王掌柜还真是个天才。 结果程栩一时兴起,把今天还未卖出的百合和玫瑰花都得包了,以致于两只手都抱不完,不得不放进马车的后车厢中。 阮林春看着倏然间变得花团锦簇、还印着程家家徽的马车,心想还好国公爷不在,倘看见儿子这样任性挥霍,恐怕得当场气得半死——这王掌柜也是个奇才,连熟人都宰,不过,做生意这样尽职,阮林春还挺佩服他的。 至于程栩嘛……阮林春看着身旁嘿嘿傻笑的家伙,觉得夫君的智商恐怕已经被浓郁的花香给冲散了。 唉,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傻瓜,她看男人也不遑多让。 结果只好让赵大赶着马车先回家去,不然这么招摇过市的,想想都觉得堵心——她可不想随时被人行注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