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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第2/2页)
大王不是个善茬, 他会在改制之中, 将太后多年维持的爪牙, 一根一根全部斩断拔除。 他们都太小瞧大王了。 大王心机极重,又按捺得住性子,只等着时机成熟, 一击毙命。 这一次朝会还不算, 赫连诛只是罢免了礼部尚书, 却放过他们三个,接下来这几个月里, 只会有更多的事情等着他们。 三个人在大巫的府邸上商议此事,绥定气愤地扬手一拍桌子,一声巨响,将桌面拍出一个裂缝:“还真是小看他了, 他的心思也太重了, 谁知道他……” 胡哲瀚瞥了他一眼:“还是想想, 接下来该怎么办吧。这件事情我先写信禀告太后,在太后回来之前,我们总不能……败得太惨。” 绥定仍旧骂骂咧咧的,胡哲瀚指望不上他,便看向大巫:“大巫,您觉得呢?” 大巫有些出神,却低声道:“只怕太后如今也自顾不暇。” 其余两人都听不明白,胡哲瀚问:“太后这回是不是真的病重了?怎么一定要去行宫修养?” 大巫回过神,含糊地点了点头:“嗯,病得有些厉害了。” 一时间,三个人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也有些束手无策,敲定了一些事情之后,两人便起身离开。 侍从仍旧不敢入内,大巫独自一人坐在会客厅中,仍旧兀自出神。 今日朝会上,赫连诛的眼神让他觉得恐慌。 他敢肯定,赫连诛已经知道了那句“不可近女”的批语的内情。 坐在宝座上的赫连诛,一直在看着他,用那种饱含深意的眼神。 分明是先王和太后的亲生孩子,他却一点都不像这两个人。他比先王更决绝,更狠心无情,比太后更疯狂,更歇斯底里。 也是,这两个狠人生出来的孩子,能有什么好的?自然是比他们两个都还要狠。 大巫没由来地觉得有些冷,他抱紧胳膊,长舒了一口气。 还有一个人,还有一个人的出现,也让他觉得无比害怕。 庄仙。 庄仙第一次出现在鏖兀朝堂上的时候——他是指庄仙二十来岁,先王还在的时候,那时候还没有万岁宫,尚京皇宫是后来才营建的,当时他们在皇帐里上朝。 那时候他就是大巫了。尽管他才二十岁,但他第一眼看见庄仙时,就知道,这个读书人不好惹。 后来的事情证实,果真如此。 庄仙一来,便撺掇着先王改制,照着梁国来改,改得整个鏖兀大变了样。庄仙简直要翻了鏖兀的天,谈笑之间,就定了朝中官员的生生死死。 当然,改制的事情,大巫自己也有参与。 在先王的安排下,大巫与庄仙见了面,庄仙花费一个昼夜的时间,说服大巫帮他改制。 那一个昼夜,大巫透过烛光,在庄仙发亮的双眼里,看见了一个全新的、无比强盛的鏖兀。 做大巫,常年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波澜不惊的湖泊,庄仙是那个投下石块的人。 所以他也被庄仙撺掇着,参与了改制,也是他这位大巫,在议论纷纷之中,开了神职参政的前例。 先王、庄仙,还有他,或许曾经也是最稳固的联盟,在改制这条路上,一往无前,所向披靡。 大巫以双手掩面,他忍不住想起今日上朝时,庄仙挤开胡哲瀚的场景。 和以前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有无数次的朝会,都是那样,先王坐在上面,他和庄仙站在下面。 但是事情很快就变了。 大巫本以为自己是鏖兀里、除了大王、地位最高的人,毕竟他在鏖兀代表了天意,代表了天神阿苏陆。 他尽全力协助庄仙改制,但他绝没有想到,庄仙最终会将改制的矛头指向他。 庄仙想把鏖兀的巫师都给废了,首当其冲的自然就是他这个巫师头头。 庄仙甚至没有同他提过一句,就要在朝会上废了他。 庄仙当然总是这样,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管不顾。在废除大巫之后,他还想让这个大巫帮他劝服其他部落的巫师。 他同先王、同庄仙大吵一架,重新做回自己不参政的大巫。 尽管后来先王劝下了庄仙,力保巫师职位,让巫师成为最后一个鏖兀传统的职位,他也下定决心,再不掺和他们的事情。 但是很快,先王与庄仙也分道扬镳了。 先王变得暴戾多疑,对梁人厌恶至极,庄仙则保持着自己不肯低头的秉性,准备去其他部落,另谋出路。 先王实在是多疑,再不肯用庄仙,却也不肯放他去别的地方,险些把庄仙的双腿给砍了。 砍腿这种事情大巫怎么会知道?